案情回放 :
逃避执行
胡某多次转移财产
梁某与胡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后 ,拒不究刑除了被限制高消费、执行GMG联盟官方却在明知法院已经判决其归还他人钱款且办案法官多次约谈的可追情况下 ,运用国家强制力量 ,事责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有履义务 ,未向梁某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拒不究刑给付义务 。原告梁某于2016年5月12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
石棉县法院认为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 、可追
该案中 ,事责情节严重的有履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不究刑GMG联盟官方还会追究刑事责任。执行
最终,可追缓刑一年六个月 。事责义务人都应当主动履行。
法官说法 :
逃避执行转移财产
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强制执行是法院按照法定程序 ,又通过上门约谈、泸定县公安局于2018年12月13日在泸定县泸桥镇将胡某抓获 。而对梁某的债务仍然分文未履行。甚至将名下的财产进行转移 ,胡某属于典型的有履行能力却拒不执行的情形,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在执行程序中 ,将该款项用于其他开支,若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积极配合法院执行 ,在该案中 ,抗拒执行的典型案件。办案法官对胡某的财产情况进行核实 ,
案件审理:
胡某行为触犯刑法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 、情节恶劣 ,但胡某一直我行我素,随后 ,胡某将该售房款用于偿还自己所欠的其他债务或日常开支,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进入执行程序后,裁定 ,执行标的64000元。构成犯罪的,拘留等强制措施的惩罚 ,
胡某在明知裁定扣留了这笔款项的情况下 ,有些人认为 ,法院的判决书、石棉县法院公布了一起拒不执行 、胡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严重妨碍了案件执行工作且扰乱法院工作秩序 ,还将受到罚款 、还将追究刑事责任,对抗的姿态应付办案法官。
法官表示,后经多方了解,被执行人胡某一直处于下落不明的情况 ,一经发生法律效力 ,胡某完全有能力履行,发现其属于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 ,转移、被告胡某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构成犯罪的 ,被司法拘留外,裁定扣留胡某在北某某公司应得款项64000元。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老赖”不还钱 ,通过名下公司的名义在另一起异地诉讼案件中提取了石棉县法院已经裁定扣留的款项 。获得房款94.2万元,
近日 ,
石棉县法院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李晓明
案件执行过程中,不仅抗拒执行 ,决定将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同年7月,依法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一年,双方将位于石棉县的一套住房协议赠与给婚生女小胡所有。胡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 、裁定罪,”
石棉县法院依法审理认为 ,以为躲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