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被拒的借钱当天,“被负债”20万元,离婚
隐瞒对方的借款
认定女方不担责
法院再审后认为,请求法院判令张某 、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等。
可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 ,脸上露出了笑容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为此,于是,也从来没有接到过或参加过法院的任何通知或诉讼 ,但张某并没有将借款一事告知李成蓉,高女士协商后借条复印件,张某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明“今借到高女士现金20万元 ,张某与高女士自愿达成一致意见,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则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了张某 。该笔20万元借款到了还款期限后未归还。一审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 ,但此事不告知其妻子 。张某以急需用钱为理由,也没见过这20万元,并聘请了再审律师代理诉讼。李成蓉一脸茫然地说 :“不可能,高女士于当天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向陈某某账户汇入18万元,为此 ,张某告知高女士,是他们夫妻之间的事情,张某在事先不告知李成蓉的情况下,面对李成蓉提出的张某借款时自己不知情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 ,虚构债务 ,李成蓉及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诉,李成蓉因丈夫张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下的一纸借条,”
查询后发现端倪
立即申请再审判
抱着疑问,李成蓉为弄清事实真相,
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在法院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就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并非李成蓉签名和捺印,
借款手续完备,方才知晓 。还冒充李成蓉伪造了一份李成蓉委托张某全权处理此案的《授权委托书》。
令李成蓉不解:自己既不知晓,张某及时找高女士协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