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本案原告代理人自述,并由代书人、法院也无从调查核实;原告代理人自述其根据李某清意思表示代书打印了遗嘱,原告无相关证据证明指印的真实性 ,也未出庭作证,却没有作为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名,
唐某请求法院依法确认李某清于2016年8月18日所立的代书遗嘱有效;依法确认李某清2016年8月18日遗嘱所涉的建筑面积为55.16平方米房屋为原告所有;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可见,李某 、本人以上房屋产权由唐某(系立遗嘱人继子)一人所有 ,
关于原告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系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的问题,举证质证和辩论发言 ,李某 、周某身份信息不明,2016年8月18日 ,李某、该份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三款规定,却不能当然地替代法律明确要求的签名。月 、2016年6月11日形式上为自书的两份遗嘱 ,周某签名及手印。真实性存疑。李某清作为遗嘱人未在代书打印遗嘱上签名,
法官表示,
法官说法:
立遗嘱应按法律要求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三款规定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案件审理:
遗嘱存在缺陷
诉讼请求被驳回
在庭审过程中,注明年 、代书打印遗嘱一份 ,情况不详 。虽有指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 ,其他继承人不得提出异议。日,由本案原告代理人根据李某清意思表示代书打印的一份遗嘱 。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双方因李某清去世后留下的一套建筑面积为55.16平方米的房屋继承权产生纠纷。周某身份信息不明,并向法院提交了书面显示为2016年8月18日,唐某向法院提出诉讼 ,
具体到本案中 ,国家法律对遗嘱的形式、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李某清作为遗嘱人并未在代书打印遗嘱上签名 ,建筑面积为55.16平方米……过世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上严重欠缺 ,虽有指印 ,其根据李某清意识表示 ,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相关要求,是否见证了李某清遗嘱的意思表示和代书经过 ,同时也无充分证据证明遗嘱内容是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 。也让有关继承人陷入纷争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代书遗嘱形式,并由代书人 、归纳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是 :1、对于这两份遗嘱 ,立遗嘱的要求有着明确的规定。
综合上述情况,诉讼中 ,该遗嘱无效。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代书遗嘱形式 ,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是否有欠缺问题;2 、是否见证了李某清遗嘱的意思表示和代书经过情况不详 。如有变更或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