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承办法官和村组干部的院积努力,组干部配合协调,极协解起纠纷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调配调解确认姜某继续承包鱼塘并给付剩余承包费3万元。合化合同法院依照法律规定 ,但是其拒不配合。将姜某家人和村委会法定代表人请到村委会,村委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村、双方当事人在众人的见证下 ,石棉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渔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 ,
姜某与某村村委会因渔业承包合同一案诉至法院,共同在执行调解笔录上“签字画押”,该承包合同纠纷得以成功解决 。从情理上、
承办法官在执行该案之初,
对此,对姜某采取了拘留措施 。